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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有权拒绝子女“啃老”

             

摘要

法官:我们儿子已年近三十,身体状况很好,因不思进取和高不成、低不就,导致一直找不到稳定工作,即使我们帮他找到一些临时性工作,他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严重不负责任,很快便被别人辞退。以至于一直无所事事,长期靠年逾七十的我们度日,且常常向我们要钱零用,稍不如意,往往骂骂咧咧,甚至摔打东西。而今,我们已忍无可忍。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其搬离我们的住所,不让其与我们共同生活,拒绝其“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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