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内蒙古林业 >我国野生植物所有权物权立法简评

我国野生植物所有权物权立法简评

     

摘要

《物权法》首次将野生植物所有权纳入法律调整范围,使其成为我国现行所有权体系的组成部分。《物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