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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阴山岩刻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内政发[2012]73号6月16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阴山岩刻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阴山岩刻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阴山岩刻遗产的保护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阴山岩刻遗产及其环境的保护与管理。第三条阴山岩刻遗产保护与管理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阴山岩刻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遗产生态环境的安全性、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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