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文物鉴定与鉴赏》 >试论痕迹学鉴定中痕迹与结论的关系

试论痕迹学鉴定中痕迹与结论的关系

         

摘要

陶瓷鉴定传统上使用标型学,也就是将鉴定对象与已有定论的标准器,从造型、纹饰、胎釉、工艺、款识等方面进行比对,从而得出结论。随着鉴定实践的发展,标型学正面临极大的挑战。首先,由于仿制技术的进步,部分高仿品已经很难与标准器相区别。其次,随着越来越多的新窑口或同一窑系不同窑口的发现,传统标型已经不能成为公认的标准。第三,标型学的许多标准带有主观性,如线条流畅、造型准确等,很难量化,很难与科学手段相结合。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