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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上宗教灵光的人权外交——谈《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与美国人权外交

     

摘要

1998年10月,克林顿政府出台了《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以美国国内的价值观评判世界各国的宗教问题,并对他国违犯宗教信仰自由实施经济制裁。从该法的出台,我们可以看出,美国人权外交的新特点:宗教信仰自由作为人权的基石,在美国人权外交中占有重要地位。《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的出台也使中美两国在人权领域内的分歧更加明显。本文旨在论述该法出台的历史背景,并着重分析该法所反映的美国人权外交的新特点,以及该法对中美关系所产生的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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