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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商品房维修资金面临的焦点问题——评湖南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摘要

据新华社红网消息,10月1日起湖南施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不出意料,湖南省住建厅房产处处长何小兵就几个焦点问题做了解释。一、资金交存:余额不足30%时应当续交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办法》规定,商品住宅、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同类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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