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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斌:监改的深度融合和同向发力

         

摘要

作为四川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李洪斌有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由于本身的工作范畴原因,他对四川省监察体制改革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和看法,每当会议间隙李洪斌就成了专家和其他部门实务工作者“感兴趣”的对象,纷纷主动上前和李洪斌交流,记者也是在会议当中约到李洪斌,表示希望在分组讨论会他能够抽出点时间接受采访。记者在“天府廉政论坛”分组讨论会结束后采访到李洪斌,问及四川在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的难点都有哪些?李洪斌分析道,在机构改革层面遇到的问题是机制模糊产生的现实困难,比如:问题线索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移转影响了效率,部门扩大也不可避免扩大的问题线索的知晓范围。公职人员工作繁重压力大,监委成立以后各级普遍反映审查调查部门的初核任务十分繁重。合署办公以后,人员配置相比新增的监察对象和全省案件数高位增长稍显捉襟见肘。李洪斌认为,在目前的监察体制改革中应做好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进一步抓实问题线索处置。第二,进一步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第三,进一步强化和发展顺畅协调审查有力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在分组交流会的开始阶段,李洪斌就自己对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解做了个人阐述,尤其是结合自己所从事的纪检监察工作的具体内容来说明自己对于监察体制改革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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