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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克·贝汉纪录作品中的叙事意象空间

         

摘要

空间和时间是一切客观实在与之相关联的构架,也是构成影视意象世界的核心性支架。影视叙事意象空间并非单纯的客观外在空间,也非完全的主观内在空间,而是客观与主观空间经过创作者的心理空间作用后,体现在不同介质上,再借助影视放映设备投射到银幕或屏幕上的声画意象空间。正如匈牙利电影学者伊芙特·皮洛所说,空间“成为每个运动都有含义和每个方面都被风格化了的场所”[1],意义总要在空间上有所寄寓和有所凸显。影视的叙事意象空间,既可以是纪实的空间,也可以是写意的空间。由于雅克·贝汉的纪录作品本身具有纪录片文本的特征,因此必定具有纪实性的叙事空间;同时,由于他的作品极具诗意的个人风格,因而在更高层次上具有表现性的写意空间。另外,由于在创作过程中涉及很多电脑生成的人造空间等,因此在第三层面上,其作品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奇观性的虚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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