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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兩稅基礎及其牵連的問題(续)

         

摘要

<正> 此外、因两税问题而牵起的疑问,随手所见,並揭出如下: (一)‘地税’的函义开元十三年,诏‘元率地税,以置义仓’(据鞠氏收一二页引元龟四九○)。通典六又称天宝中‘地税约得千二百四十余万石,’则‘地税’字很像是义仓税的专名,然其实只信笔偶用而已,试看, 贞观一一年,户尚韩仲良奏,定‘王公以下,举田畝纳二升,其粟麦粳稻之属,各依地土,聍之州县,以备凶年。(通典一二)。永徽二年闰九月六日勅,‘义仓据地收税,实是劳烦’(会要八八)

著录项

  • 来源
    《历史教学》 |1951年第12期|18-20|共3页
  • 作者

    岑仲勉;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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