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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大水灾与国民政府应对灾害的资金筹募对策

         

摘要

1931年江淮大水席卷江淮流域8省2市,直接冲击了南京国民政府的经济和赋税重心.正忙于"统一"和建设的南京国民政府,此时不得不组建救济水灾委员会这一事权极大的中央专门救灾机构,以财政部部长宋子文为委员长,以经济中心上海为总部驻地.该机构的重要职能之一即为筹募赈款.通过筹募机制的探索,形成了国库拨款、赈灾公债、美麦借款、加征税收、摊派捐款和社会募捐等多种赈款筹集方式.透过这些方式,可以窥见国民政府在国家与社会、中央与地方两个向度上的努力进程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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