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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地理志》所载旧置郡县考(豫兖部分)

         

摘要

河南郡旧置洛州。大业元年移都,改曰豫州。三年改为郡,置尹。《魏书·地形志》(以下简称《地形志》)云:“洛州,太宗置,太和十七年改为司州,天平初复。”《隋书·地理志》(以下简称《隋志》)洛阳县云:“后魏置司州,东魏改曰洛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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