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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窑环评关于窑头窑尾废气源强估算探讨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86-2018),水泥窑窑头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污染源源强应采用实测法、类比法、物料衡算法中的一种或数种方法进行核算.本文以广西某水泥生产项目为例,给出采用实测法进行源强核算的计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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