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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某三甲医院按病种收付费的实践与探讨

     

摘要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保精细化管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11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与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关于开展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医疗服务按病种付费是指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指出,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1]。2018年12月,河北省医保经办机构下发《关于在省本级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收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开展按病种收付费工作。本文以某三甲医院开展按病种收付费情况为实践,探讨按病种收付费可能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提供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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