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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份护理记录中缺陷的分析

         

摘要

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了护理记录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客观资料作为依据的法律性文件。它分为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和危重患者护理记录。二者都是护士根据病情和医嘱对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护理记录在处理医疗纠纷中为护患双方提供有力的法律保护及举证依据。因此,我们必须严格执行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江西省病历书写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江西省群众满意医院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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