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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讼”思想对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影响

         

摘要

无论是在古代长期占据思想统治地位的儒家,还是对中国法律思想有较大影响的法家和道家,都在追求一种“无讼”的理想状态.由“无讼”思想发展起来的传统调解制度不仅在历史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还成了现代有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的重要渊源.古代传统的调解制度在漫漫二千余年历史中作为统治者稳定统治的基石的同时,也因为这个制度过分强调秩序和稳定,导致中国人形成了耻讼、贱讼的心理,在客观上阻碍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保留了用调解的方法解决民商事纠纷的传统.但它不是对古代传统调解制度的简单继承,而是在抛弃封建礼教的思维的基础上,继承调解制度中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优秀的内容,发展而成的.如今,人民调解制度在中国社会主义法治体制下对解决民事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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