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养生保健指南:中老年健康 >《本草纲目》选读:诸水有毒

《本草纲目》选读:诸水有毒

     

摘要

水府龙宫,不可触犯。藏器曰:水之怪,温嵯然犀照水,为神所怒是也。水中有赤脉,不可断之。井水沸溢,不可饮。时珍曰:但于三十步内取青石一块投之,即止。古井智井不可入,有毒杀人。时珍曰:夏月阴气在下,尤忌之。但以鸡毛投之,盘旋而舞不下者,必有毒也。以热醋数斗投之,则可入矣。古冢亦然。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