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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闯红灯被公交车撞伤谁负责?

     

摘要

红灯亮,但行人依然过马路,被正常行驶的公交车撞伤。南昌交通管理部门最终认定,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行人过马路时闯红灯,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公交车司机承担次要责任。之后,南昌公交公司将行人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垫付的4万余元医疗费。事故还原:公交车撞伤闯红灯行人2014年4月1日上午8时13分,一辆公交车在南昌市象山南路孺子路口,由北向东左拐弯行驶,在路口东侧人行横道处,撞到由北向南步行闯红灯过马路的陈某,造成陈某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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