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要责任
次要责任的相关文献在1990年到2022年内共计261篇,主要集中在法律、公路运输、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61篇、专利文献541篇;相关期刊153种,包括江淮法治、民主与法制、中国保安等;
次要责任的相关文献由219位作者贡献,包括杨学友、张兆利、本刊编辑部等。
次要责任
-研究学者
- 杨学友
- 张兆利
- 本刊编辑部
- 潘家永
- 于洪明
- 姜钦峰
- 张文娟
- 李小群
- 杨荣国
- 林兴
- 法援
- 洪湖
- 邝飙
- 阿平
- 陈言
- 黄海悠
- 严忞
- 严惠仁
- 于庆海
- 于艳萍
- 付炜
- 付秀霞
- 付风安
- 任咏恒
- 任自强
- 何德金
- 何成英
- 何玉桂
- 余向阳
- 余婧
- 余小东
- 余明忠
- 侯坤
- 冯亮
- 冯海珍(漫画)
- 冯磊
- 凌会洪
- 刘东
- 刘丽
- 刘军民
- 刘剑松
- 刘志强
- 刘恩兰1
- 刘敏
- 刘朋飞
- 刘沫
- 刘滢
- 刘睿1
- 刘红平
- 刘红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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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22日上午,邹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漳州市芗城区空八军路段时,在实线处突然左拐,与同向直行的出租车发生碰撞。邹某倒地的一瞬间,其头上佩戴的安全头盔保护了头部没有受到撞击伤害,驾乘人员仅受轻微伤。该起事故中,邹某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出租车驾驶人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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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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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蒋某在某网约车平台下订单约车自山东青岛去往日照,该订单派到了司机张某手中。蒋某和朋友上了张某驾驶的轿车后,双方协商取消订单,改为私下交费。张某驾车途中与陈某驾驶的货车追尾相撞,致蒋某死亡。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陈某负事故次要责任。蒋某亲属将该网约车平台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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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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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你好:上月的一天,为落实公司制定的营销方案,我们市场部的经理利用下班时间召开部门全体会议研究布置。散会后,我在回家的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交警认定我负事故次要责任。伤愈后,我要求公司申请工伤,公司则认为,我们部门经理利用下班时间开会不属于公司安排的工作,我下班后一个小时才回家,不属于正常的下班时间,故我受到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请问,这种说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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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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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2019年5月20日,74岁的江伯应老友阿木请求,骑行电动车搭载其一同回家。后电动车与一大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二人受伤,其中阿木伤势较重。经交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负事故次要责任,江伯因“闯红灯”等原因负主要责任。阿木向法院起诉江伯,索赔120万元。一审法院判决货车司机承担45%的责任,江伯承担55%的责任,而其中的5%由阿木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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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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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张某系某物流公司的一名员工,2021年3月25日11时许,张某提前半小时下班,没有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在回家途中,张某骑的电动自行车与一辆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张某被撞成重伤,经交警认定张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张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县人社局经调查取证,认定张某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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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洁钰;
罗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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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纠纷背景广东省佛山市曹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某路段行驶时,与前方同转向王某(男,78岁)骑驶的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曹某车辆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曹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责任比例80%),王某承担次要责任(责任比例20%),双方对事故责任划分无异议。曹某的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王某向曹某和该保险公司提出70万元的赔偿诉求,但未能协商一致,保险公司向佛山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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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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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案情2018年6月30日13时许,A医院职工赵某在从家中前往A医院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交警大队认定赵某在此次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2019年6月24日,赵某向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称其于2018年6月30日13时许,因需要向值班领导汇报工作,在骑行电瓶车赶往A医院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要求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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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成英;
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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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2019年5月2日21时30分许,马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载乘被害人刘某,从大通县极乐乡白崖村到后庄村,,沿极乐乡公路自西向东行驶至后庄村路段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王某驾驶的青A****H号小型轿车发生追尾,致刘某、马某倒地。后被害人刘某起身自南向北横过公路时,被沿极乐乡公路自东向西行驶的李某驾驶的青A****E号小型轿车碰撞,致刘某再次被撞倒在地。被害人刘某经抢救无效于同年5月4日死亡。经司法鉴定,刘某系头面部遭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重型颅脑损伤等,导致急性脑功能障碍而死亡。经大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调查研究认定,马某、李某共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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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向阳;
张豫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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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回顾2018年12月29日22时许,被告人邓甲酒后驾驶湘JL5969号小型轿车,沿P市A区的文昌路,从康庄桥往步行街方向,超速行驶至某路段时,将正在人行道上横过马路的受害人邓乙撞倒在地。随即,受害人邓乙又遭到由陈某驾驶的赣J87A10号小型轿车的碾压,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两车相继逃离现场。经P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认定,邓甲对事故负主要责任,陈某对事故负次要责任,邓甲对事故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