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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衣言、裴文禩筆談與《雉舟酬唱集》的文獻學考論

         

摘要

一引言阮朝嗣德二十九年至三十年,即光緒二年至三年(1876—1877),越南使臣裴文禩以歲貢正使的身份出使到中國。對此,越南官方史書《大南實録正編第四紀》卷五十五記載嗣德二十九年(1876)曰:六月,遣使如清(歲貢),以光禄寺卿充辦閣務裴殷年加禮部右侍郎銜充正使,鴻臚寺卿林宏充甲副使,侍講學士黎吉充乙副使。殷年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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