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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省声类字疑误析辨补

             

摘要

许慎于其所著《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中,将汉字中具有表音成份的字分为两类:其一,叫形声字。如:“江、汪、课、院、筠、鞘,阭、汶、俱”等,其声符“工、王、果、完、均、肖、允、文、具”,均为全形汉字。凡如此类者,许氏于《说文》中皆称之为形声字。此类字在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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