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摘要

正任职李运良同志任职试用期满,同意其任广州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10年6月21日起计算(穗人社任免[2011]83号)。蔡伟科同志任职试用期满,同意其任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0年6月21日起计算(穗人社任免[2011]84号)。

著录项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