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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奖领导”要不得

         

摘要

近年来,一些领导机关采取年初定指标,年终给予重奖重罚的激励机制来调动各级领导的积极性。但从实际效果看,却往往有奖无惩,还带来了一些消极因素。其一,“重奖领导”使干部往往一个项目的奖金就达数万元甚至数十万万元,并指明奖主要一把手等人。这样,一些主要领导一年就可有一笔数目不小的额外收入。其二,“重奖领导”助长了虚报浮夸。强迫命令等不正之风。一些地区或部门的领导往往不顾客观实际,随意下达高指标并悬以重奖,迫使下级单位层层加码,向群众转嫁负担,还有的采取虚报情况等办法来欺骗上级机关。如果“重奖领导”有理的话,那么,谁能计算出我们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该拿多少奖金?况且,国家在制定工资政策时就已经考虑到按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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