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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证制度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

     

摘要

贷款证制度是为了防避信贷风险,提高贷款质量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新的信贷管理手段。这一制度的实施,是人民银行加强金融风险监管的一大举措,使金融风险由事后化解向事先防范转变。 一、贷款证制度是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 贷款证制度实际上是贷款登记和信息咨询系统,是为金融机构审查贷款服务,为中央银行宏观金融决策服务,是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需要。1990年深圳商业银行首先向深圳人民银行提出要求使用贷款证,以适应国有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过程中的金融业务交叉和竞争,提高贷款透明度。在这一背景下,深圳人民银行于1991年4月1日率先建立和实施贷款证制度。自深圳特区实施贷款证制度以来,金融机构和企业普遍反映较好,有效地防止企业多头套取贷款,减少了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在总结部分地区实施贷款证制度经验的基础上,人民银行总行决定自1996年4月1日起,在全国大中城市实行贷款证制度,并逐步向全国范围推广。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200个大中城市实施贷款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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