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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贸委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中小企业改革不能“一卖了之”

         

摘要

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出售国有小企业成风的问题,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强调,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的步伐,绝不能把“出售”作为国有中小企业改制的唯一形式。这位负责人强调,加快国有中小企业的改革,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面。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必须依法偿还债务,严防逃债;不能把国有资产无偿量化给个人,也不能强迫职工入股;要妥善处理好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后职工的分流安置和离退休职工的生活保障问题;要切实做到政企分开,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企业,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国家经贸委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中小企业改革不能“一卖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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