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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管理办法

         

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习人员是指: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为申领律师执业证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并在司法行政机关办理了备案手续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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