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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林业厅关于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林场林地行为的通知

         

摘要

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林场林地行为,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国有林场林地,根据《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建设项目改变国有林场林地用途的审核批准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控制国有林场林地转为非林地,建设项目应当不占或者少占国有林场林地;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应当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合理和节约使用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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