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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韩国民法中的准占有制度

         

摘要

准占有是指,实际上行使物以外的财产权,又称为权利占有.占有本来是对物的实际上的支配,韩国民法有保护以对物的实际上的支配为占有权的规定.因行使财产权与占有很相似,而韩国民法认定其为准占有,允许准用与占有有关规定.对债权的准占有人的偿还,债务人是善意、无过错时,认定其偿还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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