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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7~9年级)课程标准》课程内容与《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内容标准的比较

         

摘要

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初中阶段的综合课程和分科课程可以任选,即综合课程和分科课程具有互换性。可与科学课程互换的分科课程是:生物、物理、化学和地理课程中的自然地理部分。把科学课程标准与分科课程标准进行比较,就可以帮助我们认识科学课程标准的特点。笔者担任了《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教科书科学》(武汉版)七年级上册的主编并参加了《全日制义务教育科学(7-9年级)课程标准解读》的撰写工作,依据自己对即将正式颁布的《全13制义务教育科学(7-9年级)课程标准》(在下文中简称《科学课程标准》)和《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在下文中简称《地理课程标准》)的研究,特对两者作一比较说明。

著录项

  • 来源
    《地理教学》 |2012年第11期|9-11|共3页
  • 作者

    胡岩;

  • 作者单位

    武汉市蔡甸区教学研究室,43010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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