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李全志、魏端方、谢学忠投机倒把、窝藏案

李全志、魏端方、谢学忠投机倒把、窝藏案

     

摘要

被告人:李全志,男,33岁,河南省郸城县虎岗乡李牌坊村人,无职业。1987年10月16日被逮捕。 被告人:魏端方,男,52岁,河南省太康县魏庄村农民。1987年11月2日被逮捕。 被告人:谢学忠,男,28岁,河南省郸城县城关镇吴庄村农民。198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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