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奉化步云公司与上海华源公司商标所有权转让纠纷不予受理案

奉化步云公司与上海华源公司商标所有权转让纠纷不予受理案

         

摘要

人民法院经依法审判民事案件.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后,该案的被告又就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虽然不属重复起诉,但依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人民法院仍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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