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何小强诉华中科技大学履行法定职责纠纷案

何小强诉华中科技大学履行法定职责纠纷案

         

摘要

【裁判摘要】根据有关行政法规、规章及民办高校办学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大学作为独立学院的挂名高校,具有授予独立学院符合条件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法定职责。学生以独立学院无根据未授予学士学位为由起诉的.大学应为适格被告。因独立学院作出具有终局性的初审行为.对学生的利益有直接利害关系,亦应作为被告。学生坚持起诉大学,而不起诉独立学院的。法院应将独立学院列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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