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诉刘宝春、陈巧玲内幕交易案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诉刘宝春、陈巧玲内幕交易案

     

摘要

【裁判摘要】国家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而获取对证券交易价格具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的,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知情人员与关系密切人共同从事证券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应当以内幕交易罪定罪处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