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 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医疗机构设置PET中心(正电子发射断层仪,医用小型回旋加速器及自动合成仪),用以制备使用含正电子类放射性核素药品的情况日益增多。鉴于这类放射性核素的物理半衰期很短(如氟[^(18)F]T_(1/2)=1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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