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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竹鼠和獾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封控隔离措施的补充通知(陕林护字〔2020〕21号)

         

摘要

西安、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市林业局:1月23日,省林业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竹鼠和獾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进行封控隔离的紧急通知》(陕林护字〔2020〕18号),要求对竹鼠和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从目前进展情况看,封控隔离措施落实还有较大差距。为了进一步落实竹鼠和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封控隔离措施,现补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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