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收购保护价格制度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收购保护价格制度的通知

         

摘要

为了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稳定增长,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收购保护价格制度的通知》(国发[1993]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制定粮食收购保护价格的权限和程序。我省粮食收购保护价格由省政府制定。在全国粮食收购保护价格的基准价公布后,由省政府按照我省粮食生产和市场供需情况,制定主要粮食品种收购保护价格,并在收购前向社会公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