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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秦腔等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摘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精神,进一步传承、保护和发展陕西秦腔等地方戏曲,打造特色品牌,彰显文化软实力,更好地服务“三个陕西”建设,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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