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关于调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调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摘要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的通知》(甬医保发[2020]10号),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为什么要进行职工医保年度调整?2006年起,我市实行"五险统征"征缴模式,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年度均为每年的5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年度已按自然年度执行,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仍以当年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一个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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