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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推行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1-2018-0024甬政办发(2018)11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推行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2018年9月30日宁波市推行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商事登记便利化规范化水平,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涉企证照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5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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