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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江西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

         

摘要

根据财政部(92)财文字第2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江西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出差期间伙食费补助标准,只适用于省级。各行署,省辖市、县(市)工作人员到省内外(含本县市境内)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标准,由各行署、省辖市、县(市)根据本地区的情况.自行研究确定。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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