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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督查激励措施对我省受激励地方予以配套激励支持的通报

     

摘要

鄂政办发[2019]37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19]20号)。我省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事项共有12项,涉及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扶贫办、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等11个部门;受到国务院督査激励次数14次,其中省本级5次,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黄石市、潜江市、飾市、京山市、保康县、孝感市孝南区各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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