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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意见

         

摘要

正鄂政办发[2009]2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结合我省实际,做好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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