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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199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摘要

<正>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1996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1996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六日)1996年是实施"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第一年。党中央、国务院对今年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下简称纠风)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反腐败工作会议先后作了全面部署。为贯彻落实好这两个会议精神,使今年纠风工作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取得新的成效,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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