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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粮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正> 鄂政发[1994]160号 1994年11月17日现将《湖北省粮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执行。湖北省粮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一、粮食是具有战略意义的特殊商品。为了管好搞活省内粮油市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保持粮油市场和价格的基本稳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所指的粮油,是指稻谷、大米、小麦、面粉、玉米及油菜籽、菜籽油。本办法所称的粮油主管部门是指湖北省粮食局和各地、市、州、县(市、区)粮食局。三、凡在本省从事粮油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粮油生产单位均须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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