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第九届长江质量奖的决定(鄂政发〔2023〕3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第九届长江质量奖的决定(鄂政发〔2023〕3号)

         

摘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建设,根据《湖北省长江质量奖管理规定》,经第九届长江质量奖专家评定委员会严格评审,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主院区)、荆门宏图特种飞行器制造有限公司、湖北稻花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迪峰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组织)“湖北省第九届长江质量奖”,授予湖北天门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卓尔智联集团有限公司、驰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湖北省第九届长江质量奖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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