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关于深入优化京津口岸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 京津联合公告第6号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关于深入优化京津口岸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 京津联合公告第6号

     

摘要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推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京津口岸营商环境,结合实际,京津两地联合推出第六批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具体改革创新措施。现公告如下:一、进一步简化单证办理(一)精简报关随附单证。自2020年2月1日起,进口申报环节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交装箱清单,出口申报环节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交装箱清单、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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