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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初中课程教学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衔接工作的通知

         

摘要

cqvip:京教基二[2019]11号各区教委、燕山教委: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京教计[2016]15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教基二[2018]16号)等文件精神,我市自2018年初一学生起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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