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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追恤工作的通知

     

摘要

<正> 我省烈士追恤工作,根据"逐步清理,分批抚恤"的方针,1957年已在六安、金寨等52个县的全部或部分地区开展了这一工作,并取得了很大成绩,据初步统计全省过去在各个革命战争时期,为革命牺牲、病故的革命军人(包括抗美援朝战争以前失踪的革命军人)和革命工作人员以及参战的民兵、民工需要抚恤的约有4万人,1957年已追认应该抚恤的22,812名(其中已发给抚恤金的9,541名)。为了达到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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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1958年第3期|8-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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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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