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修文县谷堡乡、小箐乡设立谷堡镇、小箐镇的批复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修文县谷堡乡、小箐乡设立谷堡镇、小箐镇的批复

     

摘要

<正>黔府函[2017]144号贵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撤销修文县谷堡乡、小箐乡设立谷堡镇、小箐镇的请示》(筑府报[2016]19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修文县谷堡乡设立谷堡镇,以原谷堡乡行政区域为谷堡镇的行政区域,谷堡镇人民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