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岑巩县客楼乡、平庄乡设置客楼镇、平庄镇的批复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岑巩县客楼乡、平庄乡设置客楼镇、平庄镇的批复

         

摘要

正黔府函[2014]185号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岑巩县客楼乡平庄乡撤乡设镇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14]220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岑巩县客楼乡建制,设置客楼镇,以原客楼乡地域为客楼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客楼村。二、同意撤销岑巩县平庄乡建制,设置平庄镇,以原平庄乡地域为平庄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平庄村。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