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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六都复合式枢纽互通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摘要

闽政文〔2018〕167号宁德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六都复合式枢纽互通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宁政文〔2018〕1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宁德市蕉城区境内农用地33.9399公顷(其中耕地16.1507公顷)、未利用地0.211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蕉城区七都镇北山村水田0.2781公顷、园地2.5457公顷、林地1.6356公顷、其他农用地0.050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29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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